3月22日,陜西省林業局、陜西省公安廳聯合下發了《關于建立涉林案件查辦協作機制的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,明確建立“日常聯絡、聯席會議、信息共享、執法協作、行刑銜接、聯合督辦、綠色檢鑒、問題會商、聯合培訓”九項協作機制,構建“優勢互補、協同作戰,資源共享、合作雙贏”的執法工作新格局,形成打防管控并舉的工作合力,依法嚴厲打擊各類涉林違法犯罪,加強森林資源監管,維護社會穩定和生態安全。
《意見》中明確,各級林業主管部門、公安機關要加強森林資源監管和打擊涉林違法犯罪的日常工作聯絡,明確責任領導、具體聯絡部門和聯絡員,負責雙方工作信息交流、協調各自內部機構等日常工作。要建立聯席會議制度,必要時可邀請同級人民法院、人民檢察院及相關部門,共同研判森林資源監管和打擊涉林違法犯罪的形勢,協商解決案件辦理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。公安機關將護林員納入公安情報信息隊伍,不斷壯大群防群治力量,形成共治共享格局。林業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共同抽調精干力量,組成聯合執法工作組,適時開展聯合執法行動,共同打擊涉林違法犯罪行為。
《意見》強調,在辦理案件過程中,雙方要及時受理、認真審查移送的案件,加強證據材料移交、案件處理信息通報等工作。如涉案證據需要林業主管部門檢驗、鑒定或出具認定意見的,林業主管部門應當協調所屬檢驗機構開啟刑事案件檢驗“綠色通道”。
《意見》要求,要加強對執法協作工作的組織領導,明確分管負責人和承擔日常具體事務的工作機構。要加強對協作機制落實情況的督導檢查,將相關工作內容納入年度目標責任考核體系,明確獎懲措施。